商标撤三指的是商标在注册核准的三年内,没有使用过商标或是对这件商标使用过后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企业有使用过时,有人提出商标撤三后这件商标是有被撤销的可能的,因为商标撤三本身也是减少浪费商标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还需要这件撤三的商标,就要据理力争,下文就是相关的注意点。

 

任何人都能提出撤三。对于商标撤三,并没有什么人员限制,只要某个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并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且被撤销的商标只要满足没有正当理由和三年不使用就可以。



 

企业要知道,商标撤三都是相互的,因此,不要光去注意别人的商标,还要注意自己商标的使用,保留商标有效的使用证据。只要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使用该注册商标,那么就不怕别人的撤销申请了。而且还要注意进行商标变更,如果企业名称或地址发生改变,一定要及时变更。

 

虽然有商标使用证据,但是必须要是有效证据才能应对商标撤三,比如商标使用在合同或发票、收据等上面,还有商标使用在展览会或博览会等上的资料或印刷品。

 

如果有人抢注你的商标,那么就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但是提出异议就必须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是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如果没有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那么维权道路将会更艰难。而且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也需要提供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这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有很大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