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之后,企业对于商标的使用将要面临不受到法律保护的程度,但是企业的发展又不得不需要一件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所以近期关于商标驳回的问题,有一汽车品牌涉及到了。

 

天眼查App显示,1020日,宝马股份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判决书显示,宝马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商评字[2019]19869号关于第6175937号“MINI及图”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



 

诉争商标核准于20114月,核定使用商品为微型汽车模型。被诉决定认定: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于2014814日至2017813日期间(简称指定期间)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故诉争商标予以撤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后认为:在案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法证明诉争商标于指定期间内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诉争商标应予以撤销。最终法院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宝马股份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