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从官方到企业、个人,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商标?自然其种类繁多也属于正常。当然,这其中也有较为常用的商标形式,包括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集体商标。

 

其中,商品商标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也是知识产权里最常见的,很多企业或个人都会瞄准这一类商标。商品商标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当今社会,经济发达,加上企业数量庞大,如何在众多同类产品中宣示自己的身份,商品商标可以实现这一点。



 

成功申请商标后,可以在商品上使用已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当然也可以将这些元素重新组合在一起。它们的商品在尼斯分类表里面属于第1 - 34类。

 

再者是服务商标,在尼斯分类表中,前34项为商品商标,后11类为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又被大家称为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从字面意义看,服务商标所代表的是没有具体的商品,仅以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种服务。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此类可以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

 

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它的组织名义去进行注册的,有了这样的商标,该组织的成员们可以以此在商业活动时使用,以增加集体印象。这样的商标,正常情况下是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同等法律地位的。

 

还有比较常见的就是证明商标,这是属于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有,其它的企业或其它商业主体可以将之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中。这种方式,可以证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在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以及其它特定品质上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