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可以使许可人获得经济收益,并且还可以扩张品牌,使得品牌价值得以提升。而对于被许可人来说,使用现成的有知名度的商标可以快速进入市场,使得自己的商品快速被公众接受。因此对于许可双方来说,都是有莫大好处的。但仍旧要防范商标许可的风险,那么该如何有效防控呢?

 

对于许可人来说,必须要注意被许可人资格的审查,因为如果被许可人主体资格出现问题的话,那么将可能会因为主体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且还要选择那种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



 

在许可期间,许可人一定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如果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许可人,甚至造成商标信誉的损失。一旦发现质量状况,许可人一定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必要时应当终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以防给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被许可人可能会出于利益和自身品牌的考虑,而用许可商标带动自己的商标进入市场,这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被许可人注册了与许可商标近似的商标,那么将会误导消费者。

 

另一方面对于被许可人来说,在签订许可合同之前,要先调查该商标是否属于注册商标,且权利是否稳定。如果被许可商标属于申请中商标,那么将会存在被驳回的风险。

 

如果商标有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或提出无效宣告等,就说明该商标权利不稳定,可能会涉及到商标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商标就尽量不要使用了,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被许可人可以通过合同条款保证自己使用商标权利的稳定性,比如,在许可期间,许可人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即便是转让也要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原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保证商标权利的延续性;在商标遇到侵权的时候要及时维权等。

 

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必须要去商标局备案,这样被许可人才是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且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被许可人如果有剩余的货物或外包装物等等,都会直接被禁止使用,将会造成被许可人的损失和财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