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商标被驳回后,做复审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这也得看被驳回的理由是什么。如何是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那么这个复审几率是最大的。因为商标都是人工审查的,不同的审查员会因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对于相同商标可能做出不同的审查决定。

 

而且每天审查员都会审查大量的商标,对于有些模棱两可又不确定的商标都会予以驳回。因此为了取得商标权,商标驳回复审是唯一的机会。用于商标驳回复审的理由可以有哪些呢?



 

1、申请的商标属于纯原创商标,具有显著性和独创性,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2、申请的商标与被引用的商标在构成要素和显著部分或含义等方面都不构成近似,也不会使消费者混淆。3、根据商标审查原则,再结合本案,所有的被引用的商标都含有类似要素,因此这些元素并不是被拒绝的决定性原因,且商标具有自身的显著性,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审查员和商评委的审查有什么不同的吗?。商标驳回是由商标局审查员作出的决定,而驳回复审是由商评委审查的,他们之间的审查标准会有不同之处:

 

1、商标局审查是根据申请资料判断,而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在进行驳回复审时,商评委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

 

2、对于商标是否近似,商标局是完全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审核的,而商评委考虑的比较全面。

 

3、因为在商标局审查时,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那么在驳回复审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主观性,因此,还是有通过几率的。

 

其实对于商标被驳回,如果不是违反了商标法规定,只要有一点机会大家都不要放弃。毕竟前面已经花了那么多时间了,如果重新来过的话,又会浪费大量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