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显著性也就是商标具备的识别作用,因为商标是区分经营者产品或服务之间来源的标志,所以必须要具备很强的显著性,才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而且商标法也有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要具备显著特征,而且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那什么样的商标会缺乏显著性呢?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为什么会说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商标不能注册为商标呢?商标会涉及到带有欺骗性,会使公众对商品的种类和主要原料等产生误认,违反了商标法规定,所以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尽量避免使用通用名称。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数量、用途等其他特点。不能将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用途等特点直接注册为商标。但是如果由于该商标在注册之前就已经通过大量的使用获得了显著性,也就是说,该商标可以让消费者将该商品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所以该商标获得了注册。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其他缺乏限制特征的也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比如:非常简单的线条、单一的颜色、表示商品或服务特点的句子、普通的阿拉伯数字等等,都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就算申请了很大概率会被驳回的。

 

以上所说的并不代表所有的商标,也有一些特例的商标注册成功了的,因为没有显著性的商标通过企业斥巨资推广从而获得了显著性,因此注册成功了。但是建议大家在给商标起名的时候还是要注意避开缺乏显著性的标志,要选择显著性高的商标,毕竟越有显著性的商标,推广就越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