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已经成为商标注册过程中很常见的环节了,因为随着商标注册量的增大,商标驳回率也在增加。而假设商标被驳回,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商标复审,还是有机会挽回的。而且商标驳回的类型也分为两种: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

 

根据商标被驳回情况,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商标驳回都是因为这五种原因:



 

1、商标盲期,商标在注册前都会经过商标查询,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商标驳回的概率,但是也不少百分百的,而且商标查询还存在一个商标盲期。商标的盲期是无法避免的,即便有非常专业的人士来办理,也不可能提前预知还未录入商标库的商标信息,所以商标还是会有因为在先申请商标而被驳回的风险。

 

2、审查员主观因素。不同的商标由不同的审查员进行审核,而每个审查员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再加上经验和知识面的不同,可能会导致相同商标由不同审查员审核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对于这样的商标,申请人可以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挽回商标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3、商标缺乏显著性。如果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比如只是一些简单的线条或图形,审查员就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而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通用名称和描述性词语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5、商标法不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很多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比如:国歌、国家的名称、国旗、国徽等等,还有地名和容易导致公众产生误认的名称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果使用了商标法不允许注册的标志,那么肯定是会被驳回的,而且做了复审都没有用。

 

当然,除了这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通过的商标,因为其他原因被驳回的商标复审成功率还是有的。申请人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但是这里注意,如果商标是绝对驳回,就不建议申请人复审,还是早点放弃,重新注册新的商标。如果商标是因为相对驳回理由,那么就可以根据驳回原因进行复审,具体复审流程可以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由专业人士帮忙判断和分析,复审成功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