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标使用的重要性大家应该都知道,所以大家在商标注册之后也会赶快使用起来,但其实大家对于商标使用证据的作用只限于商标注册成功后,大家可能不知道,在商标确权阶段,也是需要使用到商标证据的,那么在商标确权阶段为什么需要商标使用证据。

 

如果在同一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相似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那么商标局就会要求各位申请人提交其申请前的在先使用证据,越早使用的商标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商标在先申请权。如果大家都没有在先使用证据,那么就只能通过其他方法决定一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商标驳回是商标注册中经常发生的情况,大家遇到也不必惊慌,主要是要分析商标驳回原因。一般来说商标驳回主要是这三种情况:违反了商标法绝对禁止条款;商标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在相同类别或相似类别存在相同或近似。当你的商标被驳回时,大家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驳回复审,让审查员进行二次判断。提供了商标在先使用证据,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商标在进入初审公告后,在公告期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的申请提出异议,针对商标异议的理由,答辩人在进行答辩的时候,可以提供商标使用证据,从而从不同的角度去影响审查员对案件进行判断。而且在公告期的商标本身就是已经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只要在这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实际的商标使用证据,那么将大大提供商标注册成功率。

 

所以我们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养成收集证据的好习惯,尤其是商标注册成功后,更应该通过合法使用来发挥商标的最大价值,在未注册商标前,使用该标志也要保留证据,申请商标时如果遇到以上问题,就可以拿出使用证据,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