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作为一种常见的知识产权,具有私有性,是能够转让的,可是,商标权归属于无形财产,不同于有形财产,具备一定的独特性,因而,在商标转让时要留意一些难题,防止法律纠纷。


01 商标转让程序

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也可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必备文件:

A、《商标转让申请书》;

B、转让人上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人提交受让人出具的委托书,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商标转让需要8—10个月的时间


02哪些商标可以转让?

A、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42条明确规定,可以转让注册商标。

B、申请中的商标

虽然商标法对已被接受但尚未注册的商标没有明确规定,但人们普遍认为,这些商标可能会随着审查的进展而成功注册。

因此实际上是允许此类商标参照注册商标的要求进行转让的。

C、未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

因此,对于已投入使用但未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申请但被拒绝的商标,通常只有在知名度较高的特殊情况下才能获得保护,所获得的保护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类商标的权益,一般认为与使用主体密切相关,所以一般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商标转让。


03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A、申请中的商标不能成功注册

虽然申请中的商标可以转让,但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原因,无法成功注册。如果基于相对理由或绝对理由被拒绝,即使通过了实质性审查并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其他人也可能对此提出异议。因此,受让人应为此类商标的转让做好充分准备。

B、商标转让申请不被核准

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商品的来源。因此,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通常不允许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共存。对于同一商标持有人,以其名义持有多个相似甚至相同的商标不会影响商标功能的发挥。但是,如果商标持有人将部分商标转让给他人,必然会导致商标识别功能的丧失。因此,商标局将进行实质性审查,以避免这种情况。受让人还需要提前进行尽职调查,并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此类风险。

C、转让的商标可能存在权利瑕疵

成功注册的商标,虽然已经被商标局审查过了,但其权利可能有缺陷。原因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注册不当的情况。因此,为了纠正注册不当的情况,各国一般都设立了商标注册后的无效宣告程序。我国《商标法》第五章规定了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程序。


常见的无效原因有,和在先的商标构成相似,恶意抢注,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等。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或者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可以发生商标无效宣告。应当指出,在签订转让合同后的无效宣告程序通常不适用善意获取原则。在商标转让过程中,转让双方应提前调查可能的风险,尤其是受让方。如有必要,可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此类风险,以确保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