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组合商标在实际应用中只使用部分内容,则与商标注册证上批准的标志有显著差异,相当于形成新的商标标志,属于非标准使用。


此外,如果将该标志应用于同一商品,并添加注册商标®标志,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换句话说,一个组合商标只能加一个®标志。


与组合商标相反的是商标“分离注册,组合应用”这是现阶段大多数人的选择,因为这种方法虽然成本会增加,但在使用上更加灵活随意。


假如是“分离注册,组合应用”需要注意的是,要么各自标明注册标志,要么不标明注册标志。因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后,只使用一个注册标志和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但影响了原注册商标的核准内容,也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事实上,关于商标组合使用的规范太多了。其他规范与其他普通商标没有区别,但不能在他人注册的情况下使用。


虽然组合商标的使用规范似乎很容易,但许多卖家在选择组合注册后往往会后悔,以节省资金。毕竟,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每次都太不方便了。


因此,在经济形势充足的情况下,“分离注册,组合应用”要优先于“组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