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正式审查和实际审查后,下一步是初步审查和公告。在三个月的宣传期内,商标必须接受每个人的验证,许多人的商标将受到质疑。那么,谁能提出商标异议呢?


根据《商标法》的要求,异议申请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一个强大的关系人或任何人。商标异议的原因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常见的,类似于其他之前的商标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含产品地理标志的商标误导公众.不以申请为目的恶意注册等。


在审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商标局将向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人提交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质疑理由和证据材料,并限制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被异议人未在限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在收到商标局的通知后,申请人不必太惊慌。他应该先分析和质疑原因,然后有目的地及时回答异议。


当商标确实受到质疑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及时准备异议答辩可以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商标。以下是相关商标异议答辩的注意事项:


1.及时、准时地进行辩护。自收到辩护通知之日起,必须按照商标局的期限进行辩护。如果您在此期间更改了地址,请记住提交商标变更申请,并与商标局或商标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以防止错过商标局发出的通知。
2.把握重点。全面阐述有理有益的层面.详细。当反驳商标不相似时,从商标的声音开始.形.意义和其他方面的描述;当争论商标不相似时,产品本身就有区别,尤其是是否影响客户的购买和应用。
3.突出优势。如果被异议人的商标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其自身的优先权作为核心内容,这是被异议人的有力理由和论据。然而,被异议人应当注意的是,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的优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主张在中国保护其权利更为重要。由于中国规定了优先申请和注册的原则,在中国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比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4.是有针对性的。异议人的辩护内容不得与商标异议内容或与异议内容无关,辩护应当逐一驳斥异议人的理由。被异议人还应当确认辩护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