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原因可以撤销注册商标?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了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商标局因此撤销其注册商标。


1、撤销注册商标的原因是未正确使用商标。只有在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商标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能撤销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所有人必须履行良好商标使用义务,使用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如果不使用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商标,则构成不当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使用不当为由撤销注册商标,其中包括:

通过行使职权,商标局可以对商标进行撤销。

a、可以自主更改注册商标;
b、可以自行更改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和其他相关注册事项;

(2)根据申请进行撤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

c、将注册商标作为指定商品的通用名称。
d、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
2、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决定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此申请进行审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最终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