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缺乏显著性的商标通常指的是缺乏可以唯一标识并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特点或特征的商标。这种商标通常是非常一般的,不能引起公众的注意并容易与其他商标混淆,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误认。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申请注册的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以便于被识别,并且不能与他人已经合法获得的权益发生冲突。那么,什么是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只有这个商品的普通名称、外观、型号

为什么不允许注册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的商标呢?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将“葡萄”注册在水果葡萄上,那么其他人是否就不能卖葡萄了?或者说有商标的葡萄和没有商标的葡萄如何区分呢?因此,这些商标缺乏显著性。那么你可能会问,将“葡萄”这个通用名称在其他食品类别上注册,可以吗?当然也不行,这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食品的原料中含有葡萄。这样的商标会涉及欺骗性,使公众对商品种类和主要原料等产生误解,同样违反商标法规定。因此,在注册商标时,我们尽量避免使用通用名称。

二、只能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成分、功能、数量、用途等相关特点

不能直接以标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用途等特点的方式注册商标。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例如,“田七”商标,作为一种药材,不能直接在药品上注册为商标,因为这相当于将主要原料注册为商标,缺乏显著性。然而,由于该商标在注册前已通过大量使用赢得了显著性,即能让消费者将其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因此该商标获得了注册。如果其他商标因缺乏显著性而无法注册,可以通过大量推广使用来获得显著性,然后再申请注册。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需要耗费大量资金。

三、其他没有明显特征的。

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的还包括一些缺乏限制特征的元素,例如:非常简单的线条、单一的颜色、表示商品或服务特点的句子、普通的阿拉伯数字等等,这些都缺乏显著性,申请时很有可能会被驳回。
尽管缺乏明显特征的标志不符合商标注册要求,但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商标中含有非显著特征,仍有可能成功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