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有时会遭遇意想不到的挑战。其中,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便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一旦撤三申请成立,不仅商标转让申请会失败,相关人员还会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那么,当新买的商标遭遇撤三危机时,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撤三申请的背景和原因。在商标转让交易中,如果受让的商标存在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竞争对手或相关利益方可能会递交撤三申请,试图撤销该商标。这种情况下,商标权的存续便岌岌可危。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会进行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然而,若在商标转让公告期间收到撤三举证通知书,受让人便需要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提供商标使用证据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否则商标权可能会被撤销。

然而,在商标转让完成、受让人实际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前,受让人自然无法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明。这意味着,即使受让人刚刚购买商标并准备享有其专用权,也可能因为无法提供使用证据而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这无疑对受让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小编建议在商标转让时,对于注册时间超过三年的商标,受让方应仔细了解商标过往三年是否实际投入使用。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交易时一并要求转让方交付商标近三年的使用证据。这样,即使面临撤三申请,受让方也能有足够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商标未使用是有正当理由的,比如政府部门的限制等。在这些情况下,商标并不应被纳入撤三的范围。因此,在应对撤三申请时,受让方也可以积极主张自己的正当理由,以争取商标权的保留。

总之,面对新买的商标被提撤三的情况,受让方应保持冷静,积极应对。通过了解撤三申请的背景和原因,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以及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让方有望成功维护自己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