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后,会给申请人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作为凭证,类似于收据。这份文件是商标受理的证明,上面会有一个受理号码,如果商标申请通过审查,这个号码也会成为商标的注册号码。如果商标受理通知书丢失,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发放呢?


一、通知书的性质与作用

商标受理通知书是由商标局或法院等受理机构出具的文件,用于通知申请人其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诉讼案件已被正式受理。该通知并不意味着商标已经注册或案件有了最终结果,而是作为申请已被受理的证明。

二、关于重新发放受理通知书的规定

商标局针对补办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文件或其他商标相关证件的标准进行规定:申请人或权利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商标局的审核和核实,然后进行补发。

没有直接的补发流程:受理通知书本身并没有提供补发服务的流程。商标局在接到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但并没有补发的服务。

特殊情况处理: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丢失了受理通知书,可函告商标局说明原因。商标局会依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予以补发,但并非所有情况均可补发。需注意。

替代选择:如果无法重新寄发接收通知书,商标申请人可以尝试使用商标网上查询系统来获取商标申请的最新状态。如果商标信息已经公开,可以直接截取截图作为商标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受理通知书是商标注册申请或诉讼案件受理的重要证明文件,其性质和功能不可忽略。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不存在直接的补发流程。在特殊情况下,如实际遗失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并请求补发。但需注意,补发并非必然结果,具体情况需根据商标局的具体判断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