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商标注册是遵循在先注册原则的。这意味着,如果新的商标与已有商标相似,通常会被驳回。因此,进行商标查询的工作一般由商标代理平台来完成。为了节省时间并提高注册成功率,他们通常建议企业更换商标名称进行注册。不过,这并不是绝对的哦~


确实,接近于已有商标的情况会导致申请被拒的可能性增加,但我们不应该完全放弃。今天我来告诉大家在什么情况下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商标注册:

1、申请的商标之前已经使用过,并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有些商标在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开始使用,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如果这些商标遭遇到相似商标的阻碍,放弃注册或更换商标的成本将非常高昂。虽然继续注册的过程可能面临被驳回的风险,但由于这些商标已经在市场上使用且具备知名度,只要不会导致公众的混淆误认,驳回复审的成功几率相对较高。

2、近似商标连续三年没有被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9条,若注册商标变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未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如果发现已注册的近似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没有使用,可以先对该近似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然后再进行注册尝试。

3、申请人对于该商标非常喜爱。

如果您想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倾注了很多心血且非常喜爱的名称,并且在近似商标中没有完全相同的商标,可以考虑尝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