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作为一项重要的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初步审定公告。若无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通常,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


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并无明确法定期限,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后下发商标注册证,此时商标获得核准。而商标审查的时间段会因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若需继续使用,可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然而,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十点:

一、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这种行为违反了商标使用的规定,可能导致商标权的混乱。

二、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商标权主体应相应发生变化,但如果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即出现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的情况,会使商标的使用陷入不规范状态。

三、企业形态未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属于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同样是不规范的使用行为。

四、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却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可能使商标失去法律保护。

五、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知名度或以自己商标贬抑他人商标,这会引发商标纠纷,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六、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组合商标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但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

七、与第四点相同,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却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

八、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这会使消费者难以准确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影响商标的识别功能。

九、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十、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共存商标在使用时也应遵守法律规定,若使用不当,同样会引发商标问题。

总之,商标注册人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商标,避免出现上述不当行为,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