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使商标申请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并促进公众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监督,同时也方便个人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提出申请,要求商标局驳回。此外,在商标被恶意模仿或抢注的情况下,也能及时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市场的稳定,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权益保障。

3、但是,提出异议的程序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这个本不该拥有的权利,随意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进而进行勒索或其他不当行为。因此,我希望国家能对提异议的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

商标异议也可以视为保护商标权益的一种方式。

1、商标异议可以由任何人提出。

2、商标异议的提出有时间限制。对于已经经过初步审查并公告的商标,可以从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3、商标异议的审查由商标局负责。如果对商标异议的裁定不满意,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