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林风被撤销看商标被抢注如何应对

近日,中国顶级搏击赛事《武林风》迎来了一大利好消息,过去多年被人抢注的“武林风”商标(第41类节目制作服务)终于被依法撤销了。

 

事件的原由还要追溯到2003年底,当时河南卫视已经在内部筹划、试办《武林风》栏目。然而在节目还未正式开播前,“武林风”这一商标被河南商丘民权县商人张怀魁抢注。

 

张怀魁是一个职业商标抢注者,他以民权县民权种业有限公司抢注过多个知名品牌,从20031226日至2004412日,张怀魁一个人就抢注了19个武林风各式各样的商标。


 

抢注商标事件,使得《武林风》这档节目虽然走红,甚至可以说是中华武术搏击类栏目中无可匹敌的第一品牌,但是它的商标却并不属于河南卫视。空有金字招牌却无法进行商务开发授权,因为抢注河南卫视显得很被动。

 

为此,河南卫视多次提出申诉,但是结果都失败了。

 

直到2014年,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渐提升。河南卫视再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对该商标的撤销申请。

 

经过了商标撤销复审、行政复审等一系列维权程序,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他人抢注41类节目制作服务项目上的《武林风》商标的事实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依法予以撤销。

 

这一起维权案件的成功,不仅给予了河南卫视这一栏目更多的发展空间,还增强了众多商标遭到抢注的维权者们要去维权的信念。


从武林风被撤销看商标被抢注如何应对

 

商标抢注现象在市场上并不少见,那么遇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5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注: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麦知网温馨提醒: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鉴于申请商标无效宣告的过程较为繁琐,所以建议大家碰到此类情况,最好是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忙解决,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