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包作为一种神奇的存在被广泛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所有文字无法表达的,或者需要大段文字表达的情绪,有时候一个表情包就解决了。表情包的妙用还存在在每篇阅读量10w+的微信爆款文章里。就是这样一个万能好用的存在,不让用了!


今日,一篇《去年用葛优躺表情包的品牌公众号,今年全被告了……》的文章又火爆朋友圈。文中搜集了一堆网友吐槽,话题都是围绕因为版权问题接到律师函。更有网友爆料说,一些律师事务所就这个侵权专门安排人员,就盯着微信公众号,一旦在文中发现侵权就立即截图公证,然后起诉。很多公众号为了品牌名誉基本都选择了私了,私底下协议给个几万块钱了事。最后律所就跟明星的经纪人6:4分账。一堆吃瓜群众表示: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当然,爆料真实性还待考证。不过吐槽归吐槽,认真说一句,表情包的确不能随意使用。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的确构成了肖像侵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肖像权被侵犯的概率会比一般人的机率高。那有人要说了,你看,有些明星自己也说会用网友制作的表情包,觉得很有趣。明星本人对于表情包持宽容态度是一回事,但如果后期要追究,表情包的制作和使用都算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小编突然想到了尔康周杰,如果他想维权,也许靠表情包就可以轻松成为亿万富翁。


恐怕最难受的是各位新媒体小编们了,失去了明星表情包感觉写文案都少了些乐趣。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行业的小编,小编很高兴大家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除了版权、肖像权等,其实商标也经常陷入被侵犯的境地。我们支持商标持有人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权,但像文章一开始提到的某些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就难免有“钓鱼执法”之嫌,我们并不鼓励。商标可以授权,经商标持有人同意并签署授权协议即可公开使用,不存在侵权行为。版权亦是如此。希望大家都能正确使用各种知识产权,通过正当渠道使用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