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王老吉的“红罐”之争引发了人们对于老字号商标的关注。老字号品牌因其历史悠久,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分叉,导致关系难以梳理,容易造成商标权利的冲突。近日,南北“稻香村”也因商标归属问题对簿公堂。    

     

(苏州“稻香村商标)


(北京“稻香村商标)

      追溯两家的发展历史,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稻)1773年始于苏州观前街,而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北稻)1895年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店。时间上苏稻成立早于北稻。北稻的“稻香村”商标2014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事实上,在2008年之前,双方之间并没有产生商标纠纷,反而进行过多次合作。甚至在2003年至2008年这六年间,北稻还两次被授权使用糕点类“稻香村”商标。但随着网络销售时代的到来,原有的地域格局被打破,两家之间开始出现各种矛盾,并随着市场竞争而逐步激化,最终对簿公堂。     


    2009年,北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认为苏稻申请注册的扇形商标是刻意模仿自己在先注册的“稻香村”商标。商评委经复议后认为,苏稻所申请的注册商标为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对于这样的复议结果,苏稻不服,官司最后打到了最高法。2014年,最高法经审理后驳回了苏州稻香村公司的再审申请。


      2015年9月,北稻就苏稻使用“稻香村”文字商标行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苏稻希望北稻规范已有商标的使用权限,北稻则希望苏稻在使用“稻香村”商标时前面标注“苏州”字样。对于北稻的要求,苏稻方面表示“稻香村”是苏稻延续而来的老字号品牌,已成为全国性食品企业,加上“苏州”则受地域限制,依地域名称注册商标也有违商标法规定,且商标本身就无地域性。


  11月27日,“稻香村”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北稻诉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及苏稻使用在“糕点”类商品上的“稻香村”“稻香村集团”及扇形“稻香村”标识侵犯其商标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并主张赔偿3000万元。而苏稻方面则称北稻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华老字号”称号,攀附“稻香村”知名品牌的商誉,苏稻已经向商务部提出北稻中华老字号的撤销申请。

       

       小编觉得,老字号商标本来就因为历史悠久而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商标问题。宏济堂、狗不理、老鼎丰等老字号也都遇到过这样的商标纠纷。南北稻商标之争估计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商标面前,两家企业都不会妥协。其实小编倒觉得,在互相不跨界的情况下,老字号是可以并存的,双方都有历史沿袭,各自分割市场即刻。消费者认准了老字号,也是认可了产品质量。老字号商标之争,不妨换种思路,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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