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的重要性


商标,是指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


识别: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将你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区分开来。


载体:商标是商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所有知名度、美誉度和价值的载体。同样,商标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资产:商标还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像国际知名企业,即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的巨大无形资产,其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的价值。


二、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5、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6、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7、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地名和企业名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除外;已经注册使用的地名继续有效。如:“济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凤凰”则因具有其他含义,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企业名称的字号部分具有显著性,该字号部分如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可以作为商标获准注册。相反,企业名称的字号部门不具有显著性的,或者与在先商标权利相冲突的,不能作为商标获准使用。


四、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


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

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而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五、使用注册商标时是否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


《细则》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也可以不标明注册标记。但不标明注册标记对保护注册商标的权益有以下不利之处:

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要求处理时,法院可能会因侵权人不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而对其从轻处理;二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对方可能因不知为注册商标而不同意赔偿。


六、注册的黑白商标,可否以彩色使用?


注册的黑白色商标,实际使用时可以选用任意色彩使用,但商标颜色不予以保护。


七、哪些行为属于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容易导致混淆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跟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6、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伤害的。


八、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应该怎么办?


1、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时,应当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须写明请求理由、轻视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九、对于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什么补救方式?


对于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如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裁定不服的,申请人还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救济权利。


十、“TM”和“®”标志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


“TM”是“商标”的英文“trademark”的缩写,表示该标志系作为商标使用,“TM”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缩写,表示该标志系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作为注册商标特殊符号,只有在商标正式注册后才能标注,否则就是假冒注册商标,将受到行政处罚。“TM”标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都可以使用“TM”标志。而“®”则标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