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朋友在童年时光肯定都有看过“葫芦娃”的动画片,可能到现在还能吟唱这部动画片的主题曲。这部动画片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于1986年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同时是国内原创经典动画之一,该动画自1986年播出以来,一直受到广大观众,尤其是少年儿童们的喜爱。


近日有一家火锅店衍用了“葫芦娃”的卡通形象作为了该店的主体装潢,被该卡通形象的著作权人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称葫芦娃的卡通形象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其著作权属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原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但北京葫芦娃一家人火锅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葫芦娃形象作为餐厅主题,店内突出“葫芦娃”卡通形象。为此,起诉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95万元以及合理费用5000元。

被告代理人表示,“我们的葫芦娃形象是自己独创设计的,与原告的不同。” 原告认为,他们的葫芦娃形象与被告使用的葫芦娃形象在脸型、服饰、手势以及发型等方面都有显著区别,并逐一列举了不同之处。而且原告在商标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而是在被告使用一段时间后才提起,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商标侵犯著作权的案例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随处可见,比如郑渊洁的“皮皮鲁”被作为餐厅名称使用,动画人物“舒克”被注册成12类交通工具商标等。至于侵不侵犯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我们都要看法院如何判定。

企业创业难,除了前期的准备,商标在创业途中也起到至关紧要的作用,品牌名既要响亮,又要让消费者可以快速的记住,有些企业会剑走偏锋直接蹭别人的热度,但是小编想说的是原创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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