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我们申请的有关商标方面的业务由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商评委)会共同完成。商标局的职能是受理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的审查,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授予或不予授予注册证书。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评判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两者行政级别是平级的。


那么企业主提交的与商标相关的业务,最终是商标局在办理还是商标评审委员在办理呢?小编简单的整理了一下。


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等基础业务申请,异议申请(提异议),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答辩(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的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异议复审)撤销复审无效宣告申请、无效宣告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