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此前由于抢注被裁定无效的“微信”商标持有人不服审判,起诉商评委,要求撤销裁定。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


腾讯作为国内科技巨头企业,一举一动都会受到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此前腾讯更换商标logo也成为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更不要说腾讯在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上一向是不遗余力。据媒体报道,腾讯2016年申请了4100个商标,2017年商标申请数量更是达到了疯狂的14000个。所以此次“微信”商标被抢注案件格外收到关注。


      “微信”商标抢注案件的始末


 2011年1月21日,微信(Wechat)横空出世。作为一款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微信应用在短短三个月内获得了500万注册用户。


 2011年5月11日“微信”作为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


 2012年,“微信”商标获准注册,注册号9452607,核定使用在提供在线游戏、节目制作、图书出版、文娱活动等服务中。


 2014年,“微信”商标持有人将其转让给北京游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腾讯公司获悉情况后针对“微信”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经受理此案,审理后认定,“微信”商标商标获准注册时,腾讯公司及其“微信”软件在国内已具备相当高的知名度,进而使得相关公众将“微信”商标和腾讯公司建立起一一对应的联系。同时,“微信”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上与腾讯公司的“微信”商标实际使用的手机软件具有关联,易使相关公众将“微信”商标与腾讯公司及“微信”软件相联系。而游联公司不能证明“微信”商标能够使相关公众将“微信”商标直接与游联公司建立联系,违反了修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微信”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使用中的商标被裁定无效,持有人:我不同意


 游联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腾讯作为第三被告人也参与其中。各方当事人就“微信”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及法院在先判决和被告在先裁定的认定及效力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辩论。


游联公司认为“微信”商标本身与其核定使用服务不存在内在关联性,可以起到识别和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规定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另外,存在法院在先判决和两份关于与“微信”商标同名的其他“微信”商标的无效宣告裁定均认定“微信”商标不属于缺乏显著特征标志的情形。


腾讯公司表示应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并且,“微信”商标已被生效在先判决撤销注册。


商评委则认为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


案件还在审理中。知识产权法院将会做出何种判决,麦知网将持续关注案件动态。


商标之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碰到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做呢?


1、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如果确定商标被抢注,被抢注方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被抢注方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另外提醒一下被抢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标异议的时候,千万记得以自己的名义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因为即便异议成功,也只是作废了抢注,你自己还是需要申请一下商标。


2、对已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


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被抢注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注册商标撤销,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3、防患未然:商标品牌全面保护


创业公司应当在创业之初就把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申请商标。但很多时候,创业者因为资金紧张,没有申请商标,这对公司的发展存在重大隐患。现在互联网市场下竞争异常激烈,如果被竞争对手抢注了商标,然后持续投诉,对公司的发展会产生巨大的打击。另一种是申请不足,即虽然申请了服务类别,但关联类别没有申请,例如互联网公司在。申请商标全类保护的企业也不在少数,像是格力空调董明珠女士就为自己的姓名申请了45个类别的商标。



以上内容由麦知网整理发布,麦知网,您身边的商标管家。如果您有任何商标相关(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业务)的咨询,可登录麦知网或是拨打麦知网客服热线:18757331771。麦知网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