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洪某在网上购买了一箱国窖1573白酒,食用后发现跟之前喝过的味道不一样,意识到可能是买到了假酒。随即向深圳市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之后,经过盐田公安分局联合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进行核查,洪某购买的这批酒确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白酒。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专案组确定了该批白酒的销售商铺、储货仓库及生产窝点的具体情况,并对该团伙的运行有了整体掌握。由于生产窝点位于一偏僻小村庄,加之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给专案组的侦查带来很大困难。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积极同当地公安机关沟通,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深圳盐田警方也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出现的困难提出对策,逐一解决。


      近期获悉,盐田警方近日联合盐田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几个多月的缜密侦查,破获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多个知名品牌白酒的犯罪团伙,在外省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成品、半成品及生产设备一批,初步核实涉案总金额上百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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