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麦小豆刷微博,看到一则微博:


还登上了微博热搜榜:


抖音频频上热搜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在之前麦小豆就发过一次有关抖音的资讯,这次又是什么情况呢?



案件详情:抖音在其平台上发布了一条“5·12,我想对你说”的短视频,而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该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抖音认为该行为属于侵权,依法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伙拍”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不过麦小豆关注的倒不是这起案件,而是该案件的受理方——“互联网法院”,你知道这“互联网法院”是怎么一回事吗?


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旨在通过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从起诉、立案、举证、开庭、送达、判决、执行全部在网上完成。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



就拿近日刚挂牌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来说吧,案件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其电子诉讼平台自动生成简易案件的法律文书,异地远程开庭审案,并且24小时“不打烊”,当事人可随时登录平台递交材料、查询案件诉讼进展甚至联系法官。


北京互联网法院现为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包括:

1、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

2、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

3、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4、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

5、互联网域名纠纷;

6、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

7、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

8、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9、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10、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案件交由互联网法院管辖。


这样一来,有关以上的互联网案件可以直接网上联系互联网法院,实现“网上案件网上审”,这起抖音诉讼“伙拍”侵权案件就是自北京互联网法网挂牌后的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虽然目前的互联网法院还仅仅是属于试验阶段,孰不知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法院说不准将取代传统法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