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商标法的不断修改,对商标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天小编来说说日常生活中成语能不能注册成商标?


      一般成语是能注册成商标的,但是如果成语里的某些词用谐音代替是不能注册成商标的。


      2018年8月21日《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福蹄公司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该案原告福蹄公司开设的“小蹄大作”餐饮店已有很多家加盟店,福蹄公司欲将“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申请注册在“食物熏制、动物屠宰”等服务上。对此,商评委认为,“小蹄大作”为成语的不规范写法,用作商标易对中小学生正确认知和使用成语产生不良影响,对此申请予以驳回。福蹄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福蹄公司认为,诉争商标虽包含“小蹄大作”,但商标整体为“功福咖小蹄大作”,并未突出“小蹄大作”4个字,整体为7个字,并非四字成语;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项目所面对的相关公众一般不包含中小学生,与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并无关联,不会影响中小学生对成语的正确认识和使用;诉争商标为其独创,经过使用已经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实践中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基于此,褔蹄公司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福蹄公司所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在店面标志中所用的“小蹄大作”四个字明显大于“功福咖”,其显著突出“小蹄大作”四个字,易使社会公众将诉争商标与成语“小题大做”产生联系。因此,诉争商标属于“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应予以核准注册,故判决驳回福蹄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福蹄公司未提起上诉。


      案件中提到的不良影响主依据是什么呢?


      1、我国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2、如果允许谐音成语大量使用,久而久之将会改变人们尤其是中小学生对成语的认知,不利于语言文化的普及和青少年的基础教育,会产生深远的“不良影响”。


      3、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会扰乱汉语的使用秩序,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企业主在申请商标时,需要用到成语,千万不要因为成语容易放人记住而直接只用修改过谐音的“成语”哦,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避免申请商标时被以“不良影响”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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