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泉州市工商局、拉萨市工商局联合执法,查获涉嫌商标侵权运动鞋1117箱。该侵权商品已被依法查扣,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7月10日,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接福建泉州市工商局转来案件线索,反映拉萨市某仓库内发现一批印有“鸿星尔克”商标的假冒运动鞋产品,拟报关后通过中尼边境出境,在尼泊尔境内销售,请求工商部门予以扣留查处。


      为从源头上彻底清除商标侵权行为,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牵头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自治区工商局、拉萨市工商局、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商标权利人四方积极沟通协调,制定了行动计划。7月12日,拉萨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商标侵权的商户进行了现场执法。 


      此次行动共查获1117箱涉嫌商标侵权运动鞋,其中:仿冒“鸿星尔克”运动鞋101箱,每箱20双,合计2020双;仿冒“adidas”运动鞋77箱,每箱20双,合计1540双;假冒“nike”商标运动鞋10箱,每箱20双,合计200双;假冒“adidas”运动鞋29箱,每箱20双装,合计580双;除涉嫌侵犯“鸿星尔克”“耐克”“阿迪达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之外,查出900箱运动鞋,绝大部分为“三无产品”,其中部分涉嫌仿冒“耐克”“新百伦”等商标品牌。 


      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将贯彻落实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市监知〔2018〕30号)相关要求,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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