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小项,有助于尽快顺利申请注册商标,也是尽可能获得充分商标保护的前提条件。所谓“小项”,就是指商品和服务的群组中具体细分类别。那么,如何从琳琅满目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挑选恰当的商品(或服务)的小项呢?我们就共同来讨论一下。


首先,切勿选错核心类别,也不要忽视与自身业务密切相关的“周边类别”。很显然,选错商标核心类别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而放任不顾“周边类别”也可能会埋下隐患。


其次,要准确把握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判断方法,切勿遗漏关联类别、关联群组。不同群组的商品和服务之间,原则上不类似,然而,有原则往往就有例外。比如,某些类别的部分小项与另一类别的部分小项,可能会进行交叉检索,换句话说,它们是类似的。如,第3类0306群组“化妆品”之下,“化妆用棉签、化妆棉、唇膏盒”与第21类2110群组“化妆用具”类似,“化妆用棉签”与第5类0506“医用棉签”类似,而“浸化妆水的薄纸、浸卸妆液的薄纸”与第16类1603群组的“卫生纸、纸手帕、卸妆用薄纸、纸餐巾、纸巾、纸质洗脸巾”类似等。


再次,不要选用外延过于宽泛的商品和服务小项。大部分群组之下会有许多个小项,有的小项外延较大,或概念较大。比如,第3类第0306群组的“化妆品”,第9类0901群组的“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针对这类群组,选择最大或较大的小项,通常情况下是足以覆盖本群组的,无需额外再从本群组里另选细分的小项。然而,最大的也未必总是最好的:保护范围大,固然是好事,但也容易与在先的注册商标“撞车”。


最后,不要被“每个类别最多只能选10个小项”的说法误导。在某些类别中,由于少于或等于10个类似群组,每个群组选一个或多个,确实是可以做到“10个小项基本上就能实现覆盖”的目的,但大部分类别下均有超过10个类似群组,所以,当实际所需的小项确实超过10个时,千万别心疼多掏一点规费,否则将来或许要付出更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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