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1921年的Gucci(古驰)一向以高档、豪华、性感而闻名于世,以“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为富有上流社会的消费宠儿,一向被商界人士垂青,时尚又不失高雅。作为意大利最大的时装集团,Gucci隶属于开云集团 (Kering Group)。近日,La Corte di cassazione 意大利最高法院就 Gucci 针对一家名为Lorenzo的中国皮具制造商(业主名为Zhou Shaolin)冒用商标行为的上诉进行了第26000号判决,裁定 Gucci 及其母公司法国奢侈品巨头 Kering 开云集团胜诉。



作为被告的这家中国公司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了与 Gucci 经典“双G”商标非常类似的反向“双C”商标,给消费者带来了混淆和误导。然而,此前对于La Corte di Appello di Firenze 佛罗伦萨上诉法院来说,仅凭这一行为并不足以认定这家中国公司存在假冒商标的行为,该公司的商标“明目张胆地唤起消费者对 Gucci 商标的联想,尽管采用了不同的字母以避免图形上的雷同,然而这一变体不可避免地会对 Gucci 的客户群造成混淆。”但是由于这一中国公司产品的质量无法与真正的 Gucci 产品相当,佛罗伦萨上诉法院裁定其行为并非仿冒 Gucci 而是与 Gucci 雷同。



不过意大利最高法院则持有不同意见,认为 Gucci 的商标是先于这家中国公司的商标存在的,并且对该公司商标的影响是即时而深远的。这家中国公司商标在当前及未来的使用将会增加 Gucci 的风险,导致其声誉受到这家中国公司的不良影响或者承担不必要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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