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腾讯公司的“企鹅”图形商标,阿里巴巴集团的“阿里妈妈”商标相继被撤销,原因是商标注册成功后没有使用,被人提起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阿里巴巴集团的“阿里妈妈”商标,在排版送达公告无退信的情况下,商标局主动发布送达公告。但是,60天的公告期过去了,15天的复审时效都过去了,阿里方面仍然没有反应。于是“阿里妈妈”商标被撤销的决定生效。



   而腾讯公司的“企鹅”图形商标,虽然提供了商标使用证据,但是商评委认为,腾讯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在复审期间内在复审服务上得以真实有效的商业性使用,故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我们知道,当商标被提起3年不使用的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如果要保留该商标的专用权,必须提供完整的商标使用证据链,一些象征性的使用证据并不能完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证明该商标的确有在使用。所以商标的持有人在注册成功商标后,一定要注意收集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以防潜在的“撤三”风险。


   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一般为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一)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二)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


   (三)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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