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行业巨头吉百利一直想将紫色这种单一颜色申请注册为商标,但这一努力再遭打击。


在当地时间12月5日,英国一起涉及吉百利紫色商标的纠纷迎来了判决。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下称“英国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在判决中维持了201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原判决,认定吉百利不能删除关于紫色“应用于整个可见表面的主要颜色”的注册描述。


具体案情

据了解,吉百利英国有限公司(下称“吉百利”)自1917年以来就一直在使用紫色作为自己的识别色,并长期将该特定紫色用于其巧克力产品包装上。这种紫色对应的彩通色号为Pantone 2685 C,这颜色是这样的:


说起这枚商标,是在1995年5月19日,吉百利申请的,最终成为第2020876A号注册商标(下称“876号商标”)。该申请提交时附有紫色的样品,并在申请表上简单地表述为“该标志包含紫色这种颜色”,并未表明该申请是为一系列共几件商标而提交。吉百利申请将该商标注册在第29类和第30类的多种商品上,但随后又将商品类别限制在“条状或块状巧克力”。


最初,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了申请,随后吉百利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该紫色的使用程度。UKIPO经审查之后接受了吉百利对显著性的主张。在1998年11月13日,这枚“紫色”商标被核准注册,最终的描述为:“该商标包含紫色(Pantone 2685C)这种颜色,如申请表上所示,应用于商品包装的整个可见表面,或作为应用于商品包装整个可见表面的主要颜色。




但是,在2014年6月5日,吉百利向英国知识产权局称876号商标实际上是申请了两件标志:一件是“应用于商品包装的整个可见表面”的紫色(Pantone 2685C),另一件是作为“应用于商品包装整个可见表面的主要颜色”的相同紫色。并且在致信中吉百利申请删除其中申请的系列商标的第二件。同时保留第一件。吉百利还说明缘由:雀巢曾就吉百利申请的第2376879号商标(下称“879号商标”)提出异议而那起纠纷同样涉及紫色颜色商标且该商标与876号商标的描述一致,但该案已由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879号商标对紫色商标的描述并不符合欧盟法律对颜色商标表述的“清晰、精确、固定、易获取、可认知……”等要求。



不过UKIPO审查员对吉百利的请求表示“不接受”,审查员认为关于该商标的描述意味着注册构成了一系列商标注册的说法,并且表示删除关于“主要颜色”的部分可能违反英国商标法案section 44(根据该条,除极少情形外,禁止对注册商标的修改)。吉百利遂就该决定起诉至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但遭后者于2016年4月驳回。吉百利仍然没有放弃,上诉至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2018年11月21日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于是才有了此次的判决——维持原判,吉百利的努力仍未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官还是驳回了吉百利的上诉请求。


目前,吉百利正在考虑下一步打算。吉百利母公司亿滋国际发言人称对这一判决感到失望,但表示将会继续努力维持注册:“我们的标志性的紫色已被用于吉百利巧克力产品超过一个世纪,并且是该产品的代名词。我们将继续保护这一在我们看来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并挑战那些试图通过使用这种颜色将其产品混作吉百利巧克力去销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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