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这个略带嘲笑和玩笑的词,如今已成为人们最常挂在嘴边的网络热词。现在媒体和网络文章中的“吃货”也多指一些爱吃美食和爱品美食的人。随着“吃货”一词的广泛传播,也带来了商标市场的火热。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截止目前,含有“吃货”一词的商标共有1509件,由多家企业或者个人申请注册,包含“吃货”、“吃货天下”、“吃货天堂”、“吃货站着吧”、“吃货靠谱投”、“吃货不得不吃”、“吃货猫”、“吃货阿狸”、“吃货加油站”、“吃货表情”、“吃货部落”、“吃货宇宙 FOODIVERSE”等商标,注册类别也很丰富。


不过,这些商标大部分都未注册成功。像是这枚“吃货”商标,初审公告的时候被异议,最终没有办法成功注册。



又比如这枚“吃货一族”商标与这枚“吃货达人”商标,直接被驳回,目前已经失效。



有关“吃货”的商标被驳回都是因为“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可视性标志,不仅不得作为商标获得注册,而且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当今社会,行业竞争激烈,商家往往愿意选择彰显个性、较为独特的商业标识,目的是为了能够在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引起消费者的关注。但是,过度的标新立异,反而可能会适得其反。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使用一些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词语,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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