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多说,咱么还是看看上周的知产资讯讲了些什么?


资讯一《延禧攻略》版权卖90国赚3亿

近日,据香港媒体报道,风靡全港的宫斗剧《延禧攻略》登上全球最大搜索网站的全球电视节目热搜榜第一名,又有消息指《延禧》版权已卖给了约90个国家,估计其收益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而广告招商方面,《延禧》起价高达300万元一条,按其70集的体量及每集一条广告来计算,其广告收入最少达2.1亿元。



资讯二 今日头条将进军金融领域?

2018年12月6日,今日头条母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大量有关金融业务的商标,这是要进军金融行业了吗?根据商标局查询,字节跳动公司注册了“轻栗分期”、“吾先分期”等商标,涵盖了第36类、第42类等与金融保险有关的类别。由此不难看出今日头条进军金融领域的决心。



资讯三《九层妖塔》完美诠释“一字千金

《九层妖塔》插曲侵权一事刚落下帷幕,这又闹起字体侵权。此次案件起源于出现在《九层妖塔》电影以及先导预告片、终极预告片中出现的7个字,即道具《鬼族史》旧书、《华夏日报》使用的汉字“鬼、族、史、华、夏、日、报”,这7个字使用了“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


原告向佳红就是以著作权人的身份将《九层妖塔》告上法庭,被告梦想者公司等四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用“向佳红毛笔行书字体”,严重侵害了原告对上述书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院一审后认为,向佳红主张权利的“鬼、族、史、华、夏、日、报”7 个单字体现出了独特的艺术美感,属于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向佳红所有。涉案电影及预告片的道具中使用的7个单字与向佳红涉案单字无明显区别,可以认定该7个单字是向佳红涉案7幅书法作品。目前该案正在协商中。



资讯四 “范思哲”商标被无效 

2016年4月11日,郑州卓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19581191号“范思哲”商标,2017年5月28日核准注册,使用在第15类商品上。


但是听到“范思哲”,一般会先想到意大利知名奢侈品牌,就是美杜莎logo的那个。在2017年8月15日对这件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但是理由却说不通,不过这枚商标最终还是被无效了,理由很奇葩。


这枚第19581191号“范思哲”商标被无效的理由:商评委认为申请人注册大量商标,已超过正常使用需要,且有明显攀附他人知名商标的意图,不正当注册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所以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资讯五 指纹识别专利大战再升级

2018年9月,汇顶科技以侵害其指纹芯片方面的三项专利为由,将思立微和深圳鼎芯无限科技诉讼至深圳中院,索赔金额合计2.1亿元。而就在最新一轮中,思立微作为被告正式出手反击,反诉汇顶科技与上海魅之族数码科技侵犯其三项指纹识别专利,索赔2.4亿元,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



资讯六跟“吃货”有关就无法注册?

根据商标局信息显示,截止目前,含有“吃货”一词的商标共有1509件,由多家企业或者个人申请注册,包含“吃货”、“吃货天下”、“吃货天堂”、“吃货站着吧”、“吃货靠谱投”、“吃货不得不吃”、“吃货猫”、“吃货阿狸”、“吃货加油站”、“吃货表情”、“吃货部落”、“吃货宇宙 FOODIVERSE”等商标,注册类别也很丰富。但是多数的“吃货”商标都因为一个理由呗驳回了,那就是“不良影响”。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可视性标志,不仅不得作为商标获得注册,而且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这也是在于提醒各位申请人注册商标不要过于标新立异,也尽量不要使用网络热词和流行语,这些词容易被驳回。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使用一些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的词语,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一周资讯愉快地聊完了,下周见!噢,对了,麦小豆在多说一句:麦知活动只剩下最后一周的时间了,赶紧来注册,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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