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是管弦乐队中必不可少的次中音或低音弦乐器,属提琴族乐器里的下中音乐器,音色浑厚丰满,具有开朗的性格,擅长演奏抒情的旋律,表达深沉而复杂的感情,也与低音提琴共同担负和声的低音声部,有"音乐贵妇"之称。 大提琴最初在意大利语中被拼作Violoncello,后来逐渐简写为Cello。 大提琴以其热烈而丰富的音色著称,是交响乐队中最常见的乐器之一。适合扮演各种角色: 有时加入低音阵营,在低声部发出沉重的叹息;有时则以中间两根弦起到节奏中坚的作用。 大提琴最为辉煌的时刻,要数作曲家赋予其表现如歌的旋律的使命。整个大提琴组奏出的美妙的旋律,足以令交响乐队中的任何其他乐器都相形见绌。


  那么如果想要进行大提琴品牌商标相关保护的话,大提琴商标注册属于第几类?


  根据商标分类表,大提琴属于第15类-乐器这一大类。其中类似群组主要包括:


【1501】-乐器

【1502】-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而大提琴就属于其中的1501群组中的低音琴弦150027;弦乐器150029。


  这么一看,原来大提琴在商标分类中属于这一个类别的的呢。大家如果有需要注册大提琴类的乐器商标的话,应该就知道注册在哪一类别了吧。当然,如果觉得注册商标周期长又难下证的话,可以考虑直接购买商标哦。如果您有需要也可以到麦知网上来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