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麦知网今天在这里,也给大家普及一下对于商标业务延伸问题的知识。知识不在多,贵在精。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的人。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提出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依据什么确定优先权?

答:根据使用在先确定。


2、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多久内,符合条件者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答:三个月。


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多久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三十日。


4、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多久?

答:十年。


5、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给予多久的宽展期?

答:十二个月之内办理续展,六个月宽展期


6、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答:商标局核准转让公告之日。


7、当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新《商标法》对其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多久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三个月。


8、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什么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答:显著特征。


9、什么样明显特征的商标不得使用?

答: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都不得作为商标使用;2.有不良影响的标志都不得作为商标使用;3.与“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标志都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0、自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因期满未续展而被注销之日起多久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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