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的危害不小,可是仍有不少的企业存着各种心思,想获取一定的利益。


最近,腾讯就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糗事百科”告上了法庭。




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认为,“糗事百科”网站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遂要求糗事百科”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


二原告诉称,作为全球知名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其商标和商号在业内享有广泛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可是在近期,却发现“糗事百科”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大量针对腾讯公司的虚假性信息及诋毁性言论,声称“完了,腾讯抄袭到我们头上了,真不要脸”,无端指责腾讯公司盗版和抄袭“糗事百科”;利用经处理后的虚假图片编造腾讯公司要求用户在一周内充值一千元否则予以封号处理的虚假消息;发布近百个谩骂侮辱腾讯公司的信息,引发网友对腾讯公司极富贬低、侮辱、谩骂性质的负面评论。




二原告认为,友际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服务主体,在其运营的“糗事百科”网站上公开诋毁竞争对手,传播误导性、虚假性、诋毁性信息,严重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害,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当前不正当竞争中的一大难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只要实施了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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