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标的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看中了一个商标,咨询持有人后被告知这个商标还有其他类别,持有人问我是否考虑一并购买其他类别。那么,我们在购买商标的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首先,我们先明确下,这种同一个商标名注册多个类别的情况在我国《商标法》中被称为“一标多类”。在商标申请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一标多类”是国际上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注册方式。在我国,“一标多类”的商标注册也很常见。


举个例子——29、30、31类同名商标:卡趣卡趣



那么,我们在购买商标时遇到“一标多类”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是打包购买?麦知网建议客户从个人情况和实际需求出发选择购买,如果后期有打算布局的产品方向,也可以考虑打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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