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是丝绸之路的节点城市,以“敦煌石窟”、“敦煌壁画”闻名天下,是世界遗产莫高窟汉长城边陲玉门关阳关的所在地。2012年,入选“2012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敦煌”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列传》中张骞汉武帝的报告,说“始月氏居敦煌、祁连间”,公元前111年,汉朝正式设敦煌郡。古代人一般用汉语字面意义来解释“敦煌”地名,如东汉应邵注《汉书》中说“敦,大也。煌,盛也。”唐朝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进一步发挥道:“敦,大也。以其广开西域,故以盛名。”至今,小学的语文课文里面仍就有一课关于敦煌莫高窟的文章。


   那么在敦煌办理商标转让要注意些什么细节呢?说这个之前我们就又要说一下商标的转让过程了,不管在哪里办理的商标转让过户,最终都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审核的。


1、看中商标后,买卖双方协商商标成交价格以及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买方支付定金后,卖方携带公证所需资料到当地公证处做商标的转让声明公证;


3、公证完之后买家确认转让资料及公证,文件无误后支付商标尾款;


4、卖家邮寄所有商标转让资料给买家,到这里买卖双方的交易基本完成。


以上是商标转让过户的第一阶段,商标转让过户文件的交付阶段。接下来是第二阶段就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上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过户的阶段,过户过程中,买家使用商标不受过户影响,一般过户手续在7-8个月完成,一般提供的资料合法准确,基本都能完成转让过户。完成过户后,商标局官网显示的持有人信息为受让人信息。


那么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注册商标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在商标转让的实际操作中大多数以书面协议约定,还应注意明确转让为有偿或者无偿,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


  2、注册商标中的“一并转让”规定。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一并转让。


  3、注册商标转让后,在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许可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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