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基本与公司名称一致,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反其道而行,注册的商标与公司名称一点关系也没有,这样的操作有什么区别吗?



公司名称是法人注册,是人,而商标名字是商品的标记也叫牌子,也就是产品或者商品的名字。公司名称是不可以转让的,而商标可以转让,且商标有十年有效期。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在于:

一、登记注册的依据不同。

注册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进行注册,而企业名称则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二、取得方式不同。

在我国,对商标实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其做法是除按规定某些特定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以外,一般商品的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即注册的享有专用权,未注册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专用权;而对企业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称权。


三、权利特征和内容不同。

商标权是工业产权,只具有财产权的特征,不带有人身性,而企业名称权是一种兼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特征的权利。所以,企业名称权一般不允许单独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名与公司名经常是不一致的,比如著名的“清风”牌纸品,商标为“清风“,而生产公司则是“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两者是不一致,而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还有多个商标品牌。



企业名称由省级工商管理局进行核准,一般以“行政区划+企业字号+企业类型”形式组成。


由于企业名称一般由各省工商管理局管理,又有“行政区划”的前置区分,所以“跨省重名”是合法的,这与“注册商标全国范围内的排他性”有别。


商标一般由文字、图形或其他组合构成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构成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也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

简单来说:商标是商标是由商标局发的,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司是各级地方工商局下发的,商标是用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公司就是单独企业的称谓的不具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