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或许不止一个品牌,但是品牌却能最大程度的体现企业的形象,代表企业的软实力。因此,品牌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如今的市场竞争压力大,不少的人瞄准了知名品牌,相信办法分一勺羹。


最常见的就是“傍名牌”了,特别是在商标注册上,不少的企业就打着这样的主意。这不有个申请人就是这么做的,近日却因为注册了太多“傍名牌”的商标,导致自己申请的商标全军覆没了,何其可叹!



贺某于2003年5月23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第3565570号“花王”商标,2005年8月14日经商标局异议决定,核定使用在第5类“空气清新剂;厕所除臭剂;冰箱除臭剂(去味剂);非个人用除臭剂”商品上,经续展,有效期限至2025年8月13日。而“花王”商标其实是日本一家企业的主要品牌。花王株式会社,1887年创立于日本,是世界500强企业,面对有人“傍名牌”,花王株式会社怎么会忍,于是在2018年3月1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距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时间2005年8月14日已超过五年法定时限。由于《商标法》规定,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因此,花王株式会社提交的无效宣告理由包括认定其四个引证商标为“洗衣剂、化妆品、卫生巾、纸制婴儿尿布”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其驰名商标的恶意模仿和抄袭。然而,商评委认为,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四个引证商标已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所以,花王株式会社的这一无效理由不成立。


但是这枚“花王”商标最终仍旧被无效掉了,为什么呢?


只因这位申请人太贪心,申请了大量的“傍名牌”商标,引众怒了啊!花王株式会社称,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申请了多个涉嫌抄袭他人知名品牌的商标及申请人名下另一驰名商标“诗芬”,争议商标的注册会助长“傍名牌”等不良风气,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商评委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除争议商标外,被申请人还在第3类、第5类、第16类等类别上申请注册了“海飞丝”、“飘柔”、“沙宣”、“潘婷”、“诗芬”、“狮王”、“强生”、“丹芭碧”、“康师傅”、“蓝月亮”、“田七”、“徐福记”等商标,上述商标与享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相同,被申请人既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使用上述商标的真实意图,也未能提供其商标的合理出处,其注册目的难谓正当。本案被申请人的上述注册行为已经明显超出了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申请人的该种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修改前《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看,想“傍名牌”继而注册大量的品牌商标,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么多商标都被无效掉了,只能说申请人你太贪心了!小编建议:所有做品牌的,想申请商标的申请人,一定要记住,“傍名牌”不是长久之计,最重要的还是要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品牌商标,好好经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