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佩奇大家熟悉吧!《小猪佩奇》又称《粉红猪小妹》,在2004年首播,随后风靡全球。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和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Astley Baker Davies Limited),是“Peppa Pig(小猪佩奇)”的权利人和商业开发的全球主导者。2015年,《小猪佩奇》来到中国并迅速走红。


但是随即而来的就是知识产权的问题。


小猪佩奇在走红之时,在中国早早的有人盯上了这块“肥肉”,出现了诸多侵权商品。就在近期,小猪佩奇再一次在一场维权案中,获赔70万元。




据中新网信息,近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小猪佩奇”商标所有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娱乐壹公司)和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艾贝戴公司)诉天猫一店铺商标侵权案。法院认定该店铺卖家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厦门某公司(即该店铺)“Peppa Pig”标识与涉案商标的字母组成完全相同,仅字体、排布存在细微区别,应认定为近似商标。涉案服装属于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的侵权产品。该公司生产上述侵权产品且通过天猫店铺大量销售,侵犯了两原告的涉案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事实上,“小猪佩奇”进入中国市场后,娱乐壹公司一直在积极维权。


据了解,整个2017年,娱乐壹公司对中国主流电商平台上的十几家“小猪佩奇”假冒产品的主要卖家提起了民事诉讼。2017年1月,娱乐壹公司联合警方在广东汕头、东莞两地查获了13000多件“小猪佩奇”的假冒产品,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娱乐壹公司的知识产权被拘留。2018年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进行网上公开宣判。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不过,由于“小猪佩奇”、“PEPPA PIG”相关商标被恶意抢注,使得娱乐壹公司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


2018年9月22日,小猪佩奇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娱乐壹公司家庭和品牌业务品牌保护高级总监奈尔·特瑞娜(Niall Trainor)透露,小猪佩奇商标在华遭遇恶意抢注,“根据侵权销售的绝对数量,仅在中国,我们已经损失了数千万美元。”


根据商标局数据,截止目前,与“小猪佩奇”有关的商标共有192件,而娱乐壹公司和艾贝戴公司名下一共仅有72件,也就是说被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抢注的“小猪佩奇”相关商标多达120件。并且,抢注“小猪佩奇”商标的热度一直没有降下来,仅2019年前3个月,就有多家企业或者个人申请注册了15件多个类别的“小猪佩奇”商标,目前,这15件商标均处于待审状态。


另外,经过检索,与“PEPPA PIG”有关的商标共有65件,同“小猪佩奇”商标情况类似,多个类别的“PEPPA PIG”相关商标被多家企业或者个人抢注。


早在2011年11月,《小猪佩奇》尚未在中国播出,扬州一公司就申请注册了第10192839号“PEPPA PIG”商标,并于2013年01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电动牙刷; 梳; 刷制品; 刷子; 牙签; 牙签盒; 牙刷; 牙线; 制刷原料; 猪鬃”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3年01月13日。




目前,该商标已被提起撤三。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商业竞争中,苦心经营的商标被抢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商标的所有权,但是其消耗的时间、精力、财力也是不可小觑的。据悉,娱乐壹公司每年在全球发起数以百计针对恶意注册的异议、诉讼,并且每年花费大量预算来处理商标问题。


娱乐壹公司所面临的商标问题以及因商标被抢注所导致的维权困境,也给无数企业敲响了警钟。商标是市场开拓的基础,我国现行的《商标法》遵循“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在开拓市场的同时,一定要做好商标布局工作,对相关产品/服务提前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做到“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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