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一件商品如果使用的标识是“够格”,你觉得这是标识这件商品的质量标准,还是单纯的认为这件商品就是“够格”?


你还别说,真的有人将“够格”注册成商标,不过,商标局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你想申请“够格”,你可能还不够格!

商标

小编说的这枚“够格”商标,是由杭州够格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可是却遭到原商评委的驳回。不仅如此,商标局和商评委在审理后,一直认为“够格”作为商标还不够格。

够格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评委对该商标给出的驳回理由是“够格”具有“符合一定的标准或条件”的含义,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仅仅表示了商品的质量特点,所以不应作为商标注册。


而这家公司之所以注册“够格”商标,一方面应该是自己公司的名称带有“够格”二字,可以让使用该商品的顾客联想到公司,提高公司知名度;另一方面“够格”两个字给消费者的印象便是该商品质量值得信赖,但是这个词却不符合《商标法》中的规定。


不过小编还发现一个问题,这家公司共向商标局申请了6枚“够格”商标,其中第35类第24类已经成功注册,而其他4枚则被驳回或者还在实质审查阶段。为什么相同的商标名称,在不同类别上注册的成功率不同呢?难道商标局之前没有审查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得而知。

够格商标

而以“够格”为商标的也不止这一家公司,根据商标局商标数据查询显示,除了这家公司的6枚商标,还有20枚“够格”商标,其中有12枚成功注册,大多是带有后缀的,单纯的“够格”两字成功注册的寥寥无几。看来商标局审查商标越来越严谨了。

商标注册

面对如今商标注册越来越难,你还在考虑注册一枚商标吗?花一笔钱,浪费一年左右的时间,却不一定能成功拿到注册证?还不如加入商标转让大潮,虽然多花了一些钱,但是却没有注册商标的各种风险,即买即用,多省事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