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酒历时悠久,在国内知名的白酒企业也不少,像是五粮液、茅台等等。而近期,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底停用!“一瓶难求”现象还会有吗?

而茅台对于“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之路可谓是一波三折。自2001年9月起,茅台总共有9次申请,但都以失败告终。被驳回之后,茅台不服,提出复审,随后被驳回复审。在茅台历时10多年的坚持不懈后,直到2012年7月,商标网公布了茅台酒“国酒”的初审公告。随即是三个月公示期,等待各方异议。


茅台当上了“国酒”,其他高端白酒品牌自然不太满意。五粮液、汾酒、郎酒等白酒企业纷纷对“国酒茅台”商标提出异议,称“国酒茅台”其文字部分含有“国酒”,违反《商标法》十条一款七项。其中,“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是该条款的核心。在3个月公示期内,商标局共收到95份异议书。


2016年年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决定,对茅台集团商标及图不予注册。商标局指出,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注册”商标不予注册。

“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底停用!“一瓶难求”现象还会有吗?

对此结果,茅台集团并不满意,提出了申诉,而在去年8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国酒”商标纠纷突然上演反转大戏。茅台撤诉并致歉,不但把一众积极应诉的白酒厂闪着了,也让一众吃瓜群众闪了一下腰。当时,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李保芳是在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悠蜜·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招商会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称,去年茅台集团宣布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行政诉讼申请,当时茅台已经向有关部门承诺今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原来的商标。茅台已经花了几千万元,请全球知名的设计公司设计了茅台酒的新商标,现在已经确定下来,计划于6月30日正式启用,但由于包装材料的新旧交替安排出了小状况影响了生产和市场投放进度,现在相关部门已在协调,将采取紧急措施,加快生产,加快市场投放。


据李保芳介绍,截止今日,茅台酒的投放量已达1.2万吨,将争取在接下来的18天再投放2000吨,即上半年总投放量不低于1.4万吨,一定要保证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计划,从今天起,茅台公司加班加点也要保证每天的生产量不能低于100吨左右。李保芳还表示,下半年,按计划,茅台酒的投放量是1.8万吨。此外,他透露,茅台还将进行体制改革,下半年的发展将会后劲十足。他希望各省茅台酒经销商尽量把仓库里的存酒投放到市场,把价格降下来,接下来茅台酒厂也会及时投放,不会再提前执行计划,在品种上会及时作出调整。

“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底停用!“一瓶难求”现象还会有吗?


为什么“国窖”、“国粹”可以通过申请,“国酒”却不可以呢?

在《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有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国酒”恰恰属于其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应予以驳回的范畴。


业内人士表示:“国酒、国窖,都不适宜申请成商标,因为它们都暗含了这个酒代表国家,相当于政府为某个企业来进行背书,这样对市场的其他竞争者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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