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苹果公司,大家第一想到的应该是那个被咬过一口的苹果商标。但你知道苹果公司其他的商标吗?


其实很多大公司都会注册很多的商标,一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他人侵权,另一个原因则是为了公司的战略发展。苹果公司的APPLE WATCH 商标在中国已经几经周折,这一次不是因为被他人抢先注册,而是因为自身原因。那么到底怎么回事呢?不妨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2014年,苹果公司在“表、珠宝首饰”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四件图形商标。后被中国商标评委会以图形结构复杂,整体缺乏注册商标应有的特征性而被驳回。


苹果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撤销该被诉决定。北京知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


苹果公司诉称,其申请注册的第15674129号、第15674130号、第15674131号、第15676860号图形商标系苹果公司独创且指定颜色,使用于苹果公司Apple Watch的待机界面上,经过苹果公司大量宣传使用,已经获得相关公众认知并能够与苹果公司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同时,苹果公司在“计算机”等相关商品上已经成功注册了与本案申请商标类似的、由多个小图标组成的商标,根据审查一致原则,本案的申请商标同样具有显著性,应予以核准注册。


商评委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第15674129号、第15674130号、第15674131号、第15676860号图形商标由多个具备不同功能的小图标组合构成,整体上构图和构图元素过于复杂,相关公众一般不会将之识别为商标,而会将之识别为相关电子产品的待机界面图样,因此申请商标缺乏固有显著性,其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由于商标授权实行个案审查原则,苹果公司提出的关于其他相同或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并非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另外,苹果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于申请日之前经宣传使用已获得显著性,其相应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了苹果公司诉讼请求。


这已经是苹果公司关于APPLE WATCH 商标的第二次败诉,要想真正申请下来这个商标恐怕希望已经很渺茫了。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商标的问题,欢迎来麦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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