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瑞之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营文化产业,自2008年5月4日起陆续向商标局申请“云铜”商标,目前在中国商标网有28件。但是就在近期,云瑞之祥公司发现自己的“云铜”商标被擅用了,遂上诉至法院。

这家公司称其“云铜”商标遭擅用,起诉却遭法院驳回......

云瑞之祥公司认为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其享有商标权的“云铜”作为企业简称、字号在百度网等平台推广,要求二公司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但是,法院却认定二被告未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这是为什么呢?



1996年成立的云南铜业公司经营范围主要集中于金属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开发,其在商业经营活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机构建筑物等多处,云瑞之祥公司认为其将“云铜”作为企业简称、字号使用,侵害了其商标权。同时,云南铜业还使用“云铜”在百度中推广,使与其相关的自然搜索结果排在原告之前,构成不正当竞争,百度公司应对云南铜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这家公司称其“云铜”商标遭擅用,起诉却遭法院驳回......

云南铜业公司和百度公司则辩称,云南铜业自成立后持续使用“云铜”作为字号和企业简称,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是在先合法使用;云瑞之祥公司则是恶意抢注商标,并恶意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云瑞之祥公司虽享有“云铜”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但在其获准注册“云铜”系列商标前,云南铜业公司即已广泛使用“云铜”,且具有一定知名度。两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较大差别,加之云瑞之祥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近似,也未证明云南铜业使用“云铜”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误导公众,故云南铜业不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而关于百度网中自然搜索结果的展示,云南铜业公司并非该项行为的实际实施者,其开放网站供搜索引擎抓取并不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故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此,法院判决驳回云瑞之祥公司的全部诉求。



云瑞之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维持原判。

这家公司称其“云铜”商标遭擅用,起诉却遭法院驳回......

海淀法院认为,我国《商标法》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商标一经注册即享有权利,近年来出现了通过抢注他人使用在先的商标并主张商标权的现象。


海淀法院加强商标权的司法保护,2018年审结242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涉及对“路易威登”、“嘀嘀”等国内外知名商标侵权行为的依法规制。同时,加大对商标的保护并不等于“一刀切”,鉴于恶意抢注商标并进行恶意诉讼的现象日渐凸显,审理中加大甄别力度,尤其是充分考虑双方对诉争商标的使用情况、与诉争商标的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和经营范围等因素,确保投机行为依法被排除在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外。


我国商标遵循在先原则,这也极大的保护了被抢注者的合法权益,让抢注者依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