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是镶嵌在框架内的透镜镜片,戴在眼睛前方,以改善视力、保护眼睛或作装饰用途。镜可矫正多种视力问题,包括近视、远视、散光、老花或斜视等。


  眼镜由镜片、镜架组成。分近视眼镜、远视眼镜、老花眼镜及散光眼镜四种。亦有特制眼镜供观看3D立体影像或虚拟真实影像。现代的眼镜,通常在镜片中间设有鼻托,及在左右两臂搁在耳朵上的位置设有软垫。虽然近年隐形眼镜及激光矫视手术越来越普及,但眼镜仍然是最普遍的矫正视力工具。


  那么近视镜这类产品属于哪一类别的商标呢?如果要办理次此类商标转让该如何操作?交易资料和步骤又是什么呢?一起跟随麦子来了解一下哦。


  商标转让相对于商标注册,更安全,也更快捷,买家不用担心商标使用的过程中遇到像商标注册一样被驳回不予注册的情况,而且可以即买即用。


  眼镜在商标分类中属于第9类,即电子产品类。在第9类电子产品中,眼镜类似群组主要包括:0919-安全救护器具:090046:防眩光眼镜;09031:眼镜(光学);090397:眼镜;090397:夹鼻眼镜;090554:隐形眼镜;090555:带盒的隐形眼镜


  对此,近视镜类产品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1、转让者及受让方都需要准备的是:《商标转让申请书》,需要商标转让人以及商标受让人签字盖章 以及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

2、商标购买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3、商标持有人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商标注册证书及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最后,近视镜类产品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签订转让委托书(通过委托代理机构转让的需要提交。反之。则不需要提交)

2、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商标注册证明及相关公证文件

3、受理之后进入审查阶段,如果出现相关证明和文件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会通知你将缺少的材料不齐

4、在审查阶段,会对你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验证,如有问题则会驳回

5、对相关材料审查后会对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产业和产品进行核查


  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