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听过仍寻和新浪商标,但是滕浪应该没有吧,最近有一个人才,把腾讯,新浪纷纷斗殴得罪了,开启了一场异类申请之旅。上电商购物可以采用拼单,没想到商标这招“拼单”完的也很溜,着实为难了商标局评审人员的眼睛,估计真的很头疼。

而对于拼接商标一说,麦豆也从商标局官网上查询了不少。如之前的“阿京腾百”、“淘拼京”...

拼接商标,因为牵扯到多个知名商标,自然也就会引来多方联名异议,导致最终注册失败。虽然有漏网之鱼能成功注册,但最终都会被驳回或无效。

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共同诉称,新浪网公司注册并享有 及 等多个商标专有权,微梦创科公司注册并享有“微博”文字商标的专有权,且是微博平台的经营者和weibo.com域名的持有者。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发现,杭州天浪公司和宁波甬浪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共同经营的网站中,使用“微博课堂”作为网站名称,开展教育信息发布、教育视频课程收费观看及下载、校园平台互动等商业活动。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商标都和他们的一样简单粗暴,他们有的会适当的缩小傍名牌的范围,取名稍微隐晦一点,再加上多次驳回也不死心的坚定决心,使得他们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极大提高。

不知大家是否和小编一样,把“腾浪网”理解为腾讯网和新浪网的结合体。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目前该商标初审公告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了,若是在这剩下的半个月时间内都没有人提起异议,这枚商标就将准予注册。不知道腾讯与新浪是否已经注意到这枚商标?或正在准备异议?

究竟是什么促使一些企业、商家如此“乐此不疲”地以身试法呢?

经济利益驱动是关键,显然因傍名牌而获得的经济利润远大于被法律追究所付出的“违法成本”。消费者的盲目、贪图小便宜、鉴别能力差等行为纵容助长“伪名牌”的大肆泛滥。有些知名企业维权的意识差,没有提前的预防机制,等到发现自己被侵权时再处理就为时晚矣。

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认为,杭州天浪公司和宁波甬浪公司故意将其经营的网站与微博网站相混淆,假借微博的巨大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进行商业运营、推广宣传,对商业市场、合作单位、社会公众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后果,具有极大的侵权恶意,并以此获得了大量的非法经济效益。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并构成了虚假宣传、仿冒知名商品、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拼接商标的“傍名牌”行为,其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以此种方式吸引一下大众的注意力,也可能是意欲通过使消费者混淆而牟利等等。

对于企业来说,想要杜绝这类“傍名牌”行为的发生,商标成功注册后也需要对企业名下商标进行监测,防止他人侵权或傍名牌。虽然,某些企业会认为这样的拼接,会带来自流量,但事实是,社会经济靠的是口碑,而不是这一类的拼接产物。或许能带来短时间的收益,但不是长久经营之道。对被“傍名牌”的企业来说,在影响商誉的同时也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想必大家听过仍寻和新浪商标,但是滕浪应该没有吧,最近有一个人才,把腾讯,新浪纷纷斗殴得罪了,开启了一场异类申请之旅。上电商购物可以采用拼单,没想到商标这招“拼单”完的也很溜,着实为难了商标局评审人员的眼睛,估计真的很头疼。


而对于拼接商标一说,麦豆也从商标局官网上查询了不少。如之前的“阿京腾百”、“淘拼京”...


拼接商标,因为牵扯到多个知名商标,自然也就会引来多方联名异议,导致最终注册失败。虽然有漏网之鱼能成功注册,但最终都会被驳回或无效。


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共同诉称,新浪网公司注册并享有 及 等多个商标专有权,微梦创科公司注册并享有“微博”文字商标的专有权,且是微博平台的经营者和weibo.com域名的持有者。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发现,杭州天浪公司和宁波甬浪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共同经营的网站中,使用“微博课堂”作为网站名称,开展教育信息发布、教育视频课程收费观看及下载、校园平台互动等商业活动。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的商标都和他们的一样简单粗暴,他们有的会适当的缩小傍名牌的范围,取名稍微隐晦一点,再加上多次驳回也不死心的坚定决心,使得他们商标注册的成功率极大提高。


不知大家是否和小编一样,把“腾浪网”理解为腾讯网和新浪网的结合体。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目前该商标初审公告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了,若是在这剩下的半个月时间内都没有人提起异议,这枚商标就将准予注册。不知道腾讯与新浪是否已经注意到这枚商标?或正在准备异议?


究竟是什么促使一些企业、商家如此“乐此不疲”地以身试法呢?


经济利益驱动是关键,显然因傍名牌而获得的经济利润远大于被法律追究所付出的“违法成本”。消费者的盲目、贪图小便宜、鉴别能力差等行为纵容助长“伪名牌”的大肆泛滥。有些知名企业维权的意识差,没有提前的预防机制,等到发现自己被侵权时再处理就为时晚矣。


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认为,杭州天浪公司和宁波甬浪公司故意将其经营的网站与微博网站相混淆,假借微博的巨大知名度和品牌价值进行商业运营、推广宣传,对商业市场、合作单位、社会公众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后果,具有极大的侵权恶意,并以此获得了大量的非法经济效益。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新浪网公司和新浪微博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并构成了虚假宣传、仿冒知名商品、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拼接商标的“傍名牌”行为,其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以此种方式吸引一下大众的注意力,也可能是意欲通过使消费者混淆而牟利等等。


对于企业来说,想要杜绝这类“傍名牌”行为的发生,商标成功注册后也需要对企业名下商标进行监测,防止他人侵权或傍名牌。虽然,某些企业会认为这样的拼接,会带来自流量,但事实是,社会经济靠的是口碑,而不是这一类的拼接产物。或许能带来短时间的收益,但不是长久经营之道。对被“傍名牌”的企业来说,在影响商誉的同时也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