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军国际市场的企业来说,国际商标无异于是一件必然的方式 ,国内品牌的崛起,使得很多人不在于满足国内的市场,对于国际市场也不断的进发。


而市场日新月异,国际市场变得流行和普通。而在进军海外后,大部分企业为了保护自己品牌的权益不被假冒,都会与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合作注册国际商标,8-12个月内便可拿到商标,快的甚至是6个月便可拿到商标证书,减低了品牌商标被抢注的可能性。


今天先来跟各位讲一讲,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由那些类型:


一、单国注册


指直接向各个国家/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分别递交注册申请的注册方式,也称“逐一国家注册”,是国际商标保护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与一些国际性或区域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注册方式相对而言的保护方式。 有的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即:最先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有的 国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最先申请者优先获得商标权;各国注册所需的时间也差异较大,短的仅需半年左右,长的则需4-5年;各个国家的商标有效期、费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要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截止2014年8月,共有93个缔约国。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国际局统一管理,位于瑞士日内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辖机构之一。


我们中国于1989年10月加入《协定书》,于1995年12月加入《议定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仅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指定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但是,马德里申请需要国内申请基础,即: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纯协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初步审定或注册;如果企业要申请的国家为议定书成员国,那国内基础申请必须已经受理或初步审定或注册。


通过马德里方式进行注册,若遇到官方审查意见或官方驳回,则转入单国程序进行处理。


三、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


位于西班牙 (Alicante)阿里肯特 的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它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负责“欧共体” 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共体” 商标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


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8个,只要在一个成员国遇到驳回或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注册最终被驳回的,则整个欧盟申请都会被驳回。


欧盟成员国(28个):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 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 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 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四、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简称OAPI或非知)是由前法国殖民地、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商标核准注册后在17个成员国均受保护,有效期 10年。该组织在喀麦隆设有知识产权办公室,统管各成员国的商标事务。各成员国在商标领域内受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的约束,没有各自独立的商标制度,所以在各个国家并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只能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统一注册保护。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17个):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布)、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


为何有些企业能在发展中保障自己的利益,而有些企业却被迫打官司高价回购声誉呢?


了解万注册的国际商标注册类型以后,就需要开始了解国际商标注册具体有哪些小的技巧了: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已有商品出口到国外,在一些特别容易出现商标抢注的国家,企业需尽早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国家或地区,提前做好国际商标的注册工作。


其次,如果企业要进军国际市场,那么准备是必不可少的。根据企业的长期市场计划做好商标注册准备,企业如有计划将自己的产品出售到新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提前做好商标注册工作,不然一旦商标被人抢注或者注册因其他原因延迟,都将导致企业的产品无法按期进入该市场,从而丧失大好的机会。


第三点就是,对于那些市场条件不太成熟或者暂时还没准备进入的国家或地区,可以稍晚点采取分批注册。不过小编提醒大家此类商标可以用批量注册完成,目前批量方式有欧盟商标注册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两种。



再讲讲我们常见到的第四点原因,区分商标“注册在先”和“使用在先”的原则,对于我国和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他们采用的是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注册该商标,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代表国家如中国。英美法系采用的则是“使用在先”的原则,即商标谁先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谁就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而驰名商标拥有全类别保护的优势,因此,商标取名时一定要避免和任何驰名商标相似。


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检索的重要性,商标注册起名到前期检索,从提交申请到形式审查,从实质审查直至拿到商标注册证,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用心经营。商标申请注册前,适当多备些商标,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避免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在查询时可以先文字进行查询,对商标的近似度,注册成功率来进行判断,文字查询后再进行图形查询。


如果你的品牌还没有商标的话,应尽早去注册,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是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名牌商标和传统商标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轻易占有。如果你觉得注册商标耗时比较长且被驳回的风险比较大,建议通过购买商标的方式去获得,时间上更快,成功率更高。对于申请国际商标的意义,相信没经历过抢注的不会有深刻的体会。很多让中国人引以为傲的文化瑰宝,一度经历了世界性的抢注,其中“少林寺”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子。